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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院关于做好2023-2024-2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1-26 08:56:02 浏览次数:

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-2024-2学期

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
各班级:

为了切实落实“以学生为中心”,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现就2023-2024-2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原则

1、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。

2、转专业名额。转出名额:各专业(专业类)申请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(专业类)相应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20%。转入名额:各专业(专业类)转入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(专业类)相应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30%。学院内转专业人数不计入转出和转入名额。

3、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,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条件,可以申请转专业,二年级学生转专业一般应降级到一年级学习。

4、学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拟转入专业志愿,如填报两个,须填写两份《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3),并在申请转入专业后标注“1”或“2”(“1”代表第一志愿;“2”代表第二志愿)。

二、转专业条件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,不允许转专业:

1、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(含三年级)的;

2、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;

3、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;

4、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;

5、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;

6、职高对口、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;

7、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(含中外合作办学、定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等);

8、学校、学院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。

学生转出:

1、学生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;

2、各专业转出指标以教务处规定为准;

3、拟转入学院的接收条件、流程等需具体咨询拟转入学院,本院不负责解释。

学生转入:

1、学生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;

2、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好,学风端正,无违规违纪记录;

3、学生所在学院同意转出并签署明确意见;

4、各专业转入指标以教务处规定为准;

5、在原专业学习期间,所有必修课程达到及格(含)以上;

6、具有较好英语基础,通过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成绩不低于80分。

三、转专业流程及材料报送要求:

1、学生申请。

(1)申请转出专业:学生最晚于3月4日下午17:00前,向我院学工办(物理楼主楼215A办公室)提交申请,逾期不再受理。所需材料如下:

①《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

②《湘潭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预审表》(需提前签好家长意见、班主任意见、所在系意见,并提供家长知情同意书)

③入学以来成绩单(含所有成绩、英语四六级成绩,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教务办章),可从学校教务处(办公楼3楼走廊)成绩单自助打印机处导出。

④其他证明材料(如竞赛获奖、综合荣誉等)

2)申请转入专业:学生最晚38日下午17:00,向我院学工办(物理楼主楼215A办公室)提交申请,逾期不再受理。所需材料如下:

《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需所在学院同意转出并签字盖章。

入学以来成绩单(含所有成绩、英语四六级成绩,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教务办章)

其他证明材料(如竞赛获奖、综合荣誉等)

2、资格审查。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,并将有关信息汇总。

3、考核及名单确定。学生转出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、学业成绩、个人兴趣爱好和身心适应能力等综合情况会议研究确定;学生转入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专家考评小组,由专家考评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并确定通过名单,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最终名单。

4、公示和上报学校。学院将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将名单报送至学校教务处。

特此通知。


附件:

1.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

2.湘潭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预审表


湘潭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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